3年后须复审重新认定 本报讯 在五一前夕的全市节能工作现场会上,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授予“常州市节能型企业”称号。据悉,这不仅是我市首次,也是省内首次评选节能标杆企业。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企业节能工作,充分发挥先进企业示范带动作用,市经贸委与市统计局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评选“常州市节能型企业”活动。最终,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、南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、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、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和盘固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当选我市节能标杆。 “常州市节能型企业”称号有效期为3年,3年期满后须复审重新认定。 来源:常州日报 凃贤平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