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发布新版《制度化管理规定》
【发布日期:2016-10-21 10:39:38】
    为规范公司各项制度的起草、审核、发布、监督、执行等流程,确保制度文件的可追溯性、严肃性,建立健全公司的制度体系,近日,集团发布了新版《制度化管理规定》。

    据了解,集团最早发布的《制度化管理规定》是在2004年8月16日。随后,集团就《制度化管理规定》中的文件归口管理部门、编制程序及其他条款进行了多次修订。

    新版《规定》(ZT-XZ-11-C)与老版(ZT-XZ-11-B)的不同之处在于着重对制度体系内容、制度归口管理分类,以及制度的发布、内容审定等条款进行调整。新版《规定》指出:制度体系建立应遵循全面性、可操作性、系统性和稳定性原则;制度体系包括管理制度、技术标准、认证体系文件;制度归口管理方面,管理制度归口由相应职能部门管理。技术标准归口技术中心、质量技术处管理。产品、质量(国家级实验室)、职业健康安全、环境、两化融合等体系文件分别归口技术中心、企业管理处、质量管理处、安全处、环保能源处、信息工程处。

    此外,在制度体系框架方面,新版《规定》指出:制度体系包括管理制度类、技术标准类和认证体系等三类;管理制度的编制则要严格按照立项、编制、审核与批准、制度发布、制度修订与废止等流程进行。在管理制度检查、评审以及考核等方面,该《规定》也均进行了详细阐述。

    据悉,新版《规定》(ZT-XZ-11-C)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,老版《规定》(ZT-XZ-11-B)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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